2014聖經經濟倫理研討會 講員/潘華庭老師
信託方面,無論是房地產、信託、存款、美金、投資都可以進入信託。 例如:委託人就是自己,可以請律師擔任受託人來管理、處理、持有財產,就要將這些財產移轉在律師名下;監察人基本上會是自己的親戚家人或是好朋友;受益部分可分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。自益信託是孳生利益回到自己身上,給第三人就是他益信託。 以香港藝人沈殿霞(肥肥)為例。她只生一個女兒年輕又漂亮,擔心自己死後女兒被騙之外,更擔心女兒很快就不小心散盡家產,因此將所有的財產交付信託,將現金流跟管理權分開,每個月固定給女兒生活費,預防所有可能會發生的問題與風險。 另外要特別提醒的是,實務上許多企業家做信託的結果是連罰帶補的繳了許多的稅。 信託並不能解決遺產稅或贈與稅的問題,現在國稅局在查稅時會反推為什麼要做這信託,以意圖來推論目的是否在規避稅賦,或父母或夫妻之間交付信託是否有逃漏稅之虞,取巧安排公司分配權給受益人,藉以分散贈與行為。 七、總結以下是我有感而發在臉書(Facebook)分享的短文-- 從小常聽到「家和萬事興」,一直以為,只要全家人和和氣氣就是。 當我從事財務規劃這工作開始,尤其是財富管理、稅務規劃開始,面對高資產族群、醫師、中小企業主等等, 驚覺-- 有智慧的處理財務,看似處理錢的問題, 殊不知,真正處理的是「人」的問題。 慎重提醒: 上一輩的父母做好財務規劃,是「家和萬事興」的第一步。 尤其辛辛苦苦留下的錢,才能發揮對家人愛的傳承與延續。
本文摘自留什麼給子孫, 研討會文章選輯http://dotpower.16mb.com/ourjubilee/%E7%A0%94%E8%A8%8E%E6%9C%83%E6%96%87%E7%AB%A0%E9%81%B8%E8%BC%AF/%E5%90%88%E4%B9%8E%E8%81%96%E7%B6%93%E5%8E%9F%E5%89%87%E7%9A%84%E5%AE%B6%E5%BA%AD%E8%B2%A1%E5%8B%99%E8%A6%8F%E5%8A%83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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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華庭 sandy pan加百利國際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創辦人,臺灣安泰保險經紀人公司執行長,擁有國際理財規劃師、特許財務規劃師及心理諮詢師證照,並為中華波阿斯協會約書亞管理學院老師。 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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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 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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